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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召开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培训 暨“双公示”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信用综合监测排名,在《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标》)新版指标体系启用之际,示范区于7月28日下午组织召开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培训暨“双公示”工作推进会,示范区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指标》内容进行了解读,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公示”信息归集的通知》(济信办〔2022〕9号)、关于做好信用环境指标评价工作的通知》(济信办〔2022〕10号)和《关于加强2022年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信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对下一步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指标》是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在旧版指标的基础上更新完善后印发出台。城市信用状况水平是城市信用建设水平的综合体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指标》要求,加强各类信用信息报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提升诚信宣传力度,积极归集联合奖惩案例,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创新开展信用工作,助推示范区信用监测排名提升。
会议强调,“双公示”工作是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全省信用环境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双公示”信息报送,提升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建立完善本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市信用办将加强监督问责力度,完成示范区“双公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目标。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照信用环境指标评价事项,明确工作职责,以诚信宣传、信用信息归集、行业信用监管、“信易+”等工作为重点,瞄准弱项短板,精准施策,协同用力,加快推进营商环境信用环境指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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