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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为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规范四轮低速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管理,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9月20日,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主城区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越来越多的四轮低速电动车穿梭在大街小巷。这类车辆的安全系数较低,存在闯红灯、违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在当日的行动中,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多个路口设置卡点,集中查处四轮低速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在黄河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卡点看到,多辆四轮低速电动车被交警引导至路边安全区域进行检查。
“您好,请出示驾驶证。”现场执勤交警拦下四轮低速电动车,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核实完信息后,交警提醒驾驶员务必持证上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向驾驶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当日,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查处无牌四轮低速电动车近400辆,依法处罚95起(其中无证驾驶57起、闯红灯5起、逆行12起、违法停车21起),暂扣车辆49辆。
据了解,此次行动自9月20日开始,将在全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我们将安排专职民警,分时段、分区域在市区主要路口及周边交通要道不定期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执法检查。请广大群众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出行。”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孔维学介绍。
示范区公安交管部门相关人员提醒群众,勿轻信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类型车辆“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要从自身安全出发,购买具有CCC认证和有出厂合格证的正规四轮低速电动车,做到有牌照、有驾照,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 发布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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